昨晚(10月25日),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fā)布通知,正式宣布公積金貸款新政。
內容中涉及到首套和二套房限制條件、降低首付比例以及增加二手房貸款年限等方面,并且明確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下降!
這一政策的出臺,對樓市起到一定的刺激作用,畢竟購房者的買房門檻降低了不少,激起剛需買房的欲望,目前該政策已經在執(zhí)行。
以下為新政詳細內容:
為貫徹落實杭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3〕5號)、《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有關政策的通知》(杭房公委〔2023〕6號)精神,支持繳存職工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杭州市調整優(yōu)化住房公積金信貸有關政策。
一、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名下無住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的,執(zhí)行首套房政策。
二、職工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或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執(zhí)行二套房政策。
三、職工家庭名下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或有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四、職工家庭在住房限購范圍內購房執(zhí)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執(zhí)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五、職工家庭在非住房限購范圍內購房執(zhí)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執(zhí)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六、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根據職工家庭所購住房狀況、價格、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七、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手住房的,二手住房房齡加貸款期限合計年限最長不超過70年,且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八、杭州市住房限購范圍為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非住房限購范圍為住房限購范圍以外的其他行政區(qū)域。
九、職工家庭名下住房情況以購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查檔記錄為準,其中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的,只核查購房家庭在限購范圍內的住房情況;購買非限購范圍內住房的,只核查購房家庭在所購房屋所在區(qū)、縣(市)的住房情況。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為準。
十、本次政策調整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實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網簽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房屋網簽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23年10月16日前已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有信貸政策執(zhí)行。
政策解答
1.哪些情形執(zhí)行首套房政策?
答:職工家庭名下無住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2.哪些情形執(zhí)行二套房政策?
答:(1)職工家庭名下擁有1套住房。
(2)職工家庭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
3.哪些情形不得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答:(1)職工家庭名下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
(2)職工家庭有2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
(3)職工家庭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4.職工家庭名下住房情況如何核查?
答: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住房情況以購房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家庭住房查檔記錄為準。其中購買限購范圍內住房的,只核查購房家庭在限購范圍內的住房情況;購買非限購范圍內住房的,只核查購房家庭在所購房屋所在區(qū)、縣(市)的住房情況。住房限購范圍為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
如:職工家庭在上城區(qū)購房的,須核查職工家庭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的住房情況;職工家庭在蕭山區(qū)購房的,只核查職工家庭在蕭山區(qū)的住房情況。
5.職工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如何核查?
答:以住建部住房公積金監(jiān)管服務平臺查詢結果為準,包含全國范圍內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情況。
6.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如何確定?
答:(1)在住房限購范圍內購房執(zhí)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5%;執(zhí)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2)在非住房限購范圍內購房執(zhí)行首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執(zhí)行二套房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每筆貸款的具體首付款比例同時需根據職工家庭所購住房狀況、價格、家庭還款能力及信用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
7.二手住房貸款年限如何確定?
答:二手住房房齡加貸款期限合計年限最長不超過70年,且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0年。
8.本次調整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的實施范圍?
答:為杭州全市,包括各區(qū)、縣(市)均執(zhí)行本次調整的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
9.本次調整住房公積金信貸政策的實施時間?
答:自2023年10月16日起實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網簽買賣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二手住房以房屋網簽轉讓合同簽訂時間為準。2023年10月16日前已完成合同簽訂的,按原有信貸政策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