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很多人都覺得自己的生活壓力很大,“獨子養(yǎng)老”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問題,但是好在國家在制定政策以及施以福利時能夠考慮到這個問題,讓贍養(yǎng)老人、孝敬父母,再不會成為一個沉重的話題!
中央制定計劃生育扶助保障補助國家基礎標準,并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情況逐步提高。中央財政參照上述基本公共衛(wèi)生服務支出責任中央分檔分擔辦法安排補助資金。
記者了解到,2019年江西獨生子女父母獎勵申請時間1月至3月31日止,年審時間9月到10月初結束。
獎勵條件必須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記者了解到,城鎮(zhèn)居民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對象以個人為單位,必須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本省城鎮(zhèn)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區(qū))享受過同類獎勵的人員。本省城鎮(zhèn)居民指以下任何一種:1.本省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獨資企業(yè)和國有控股企業(yè)的職工;2.具有本省戶籍的其他城鎮(zhèn)居民;3.戶口遷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領取退休金(養(yǎng)老金)的職工。
二、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規(guī)政策生育且為獨生子女父母的。
三、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
對2016年1月1日后生育1個子女的夫妻不納入獎勵范圍。國有參股企業(yè)、國有股權退出企業(yè)、關閉破產企業(yè)、因國有企業(yè)改制而與企業(yè)脫離關系
獎勵標準每人每年1200元
從2016年1月1日起,符合獎勵條件的城鎮(zhèn)居民獨生子女父母,以個人為單位,按照每人每月100元發(fā)給獎勵金,直至亡故。獎勵金建立動態(tài)調整機制。
符合條件領取獎勵金的,從開始領取直至亡故,不足5000元的補足5000元。
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的,從2016年1月1日開始享受獎勵。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亡故的,不補發(fā)獎勵金。
城鎮(zhèn)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不納入收入統(tǒng)計范疇,不影響符合條件的城鎮(zhèn)獨生子女家庭依法應享受的城鎮(zhèn)最低生活保障等其他依法應當享受的獎勵扶助待遇。
佛山提高獎勵標準:每人每月200元!
佛山市正式出臺《佛山市城鎮(zhèn)獨生子女父母計劃生育獎勵辦法》(以下簡稱《獎勵辦法》),獎勵標準增加了!達到退休年齡的城鎮(zhèn)獨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可領!受惠群眾共約18萬人,財政投入約4.2億元。
明確獎勵對象
1、《獎勵辦法》第二條明確規(guī)定,2015年12月31日(含31日)以前符合政策生育(含依法收養(yǎng))子女,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市戶籍城鎮(zhèn)居民,從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起可以申領獎勵金:
① 終身只生育了1個子女的夫妻;
② 終身沒有生育只依法收養(yǎng)了1個子女的夫妻;
③ 獨生子女(無論其是否已生育)死亡后,再生育1個子女或者只依法收養(yǎng)1個子女的夫妻。
2、《獎勵辦法》第三條還規(guī)定了可以參照第二條申領獎勵金的4種情形:
① 符合第二條條件,婚姻狀況發(fā)生變動后沒有再生育的一方;
② 再婚前沒有生育子女,再婚后只生育1個子女的一方(是否收養(yǎng)子女不影響本項執(zhí)行);
③ 終身沒有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再婚后只與1個繼子女形成撫養(yǎng)關系的一方;
④ 符合政策曾生育兩個及以上子女(含不夠間隔期生育)并同時存活,現只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獎勵金計發(fā)時間
1、《獎勵辦法》
實施后到齡的人員,獎勵金自
到齡的當月開始計發(fā)。
2、在1980年2月2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按原來的獎勵政策已經或應當享受退休金加發(fā)5%(含按工資100%發(fā)給)或一次性獎勵的人員,獎勵金自2018年7月1日開始計發(fā)。
3、到齡后從市外遷入的人員,獎勵金自遷入當月開始計發(fā)。申請人在遷出地屬按月獎勵的,自遷出地終止待遇的次月開始計發(fā)。
原來已經正在領取每月150元獎勵的獨生子女父母,在新《獎勵辦法》實施后不需要重新辦理申請手續(xù),新的獎勵標準從2018年7月1日開始執(zhí)行。
新增對象的獎勵申請由村(居)委會初審后報鎮(zhèn)(街道)衛(wèi)生計生部門審核確認。相關申請手續(xù)及其他事宜請按佛山市戶籍所在地衛(wèi)生計生部門的指引辦理。
來源:生活報、信息日報 、國務院官網、半島晨報
新媒體編輯 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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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法制晚報
那這個消息出了,到哪里去申請呢?
2019-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