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受傷孩子媽媽,就以上澳美情況說明,我做如下更正 :
第一,事情發(fā)生后你們到現在沒來看望過孩子,何來的沒及時慰問這一說?即使一個月以后在派出所的施壓和調解下第一次見到了負責人,一見面就是滿嘴的謊言,找各種理由推卸責任,根本沒有解決問題的誠意;
第二,我們沒有指定去美國醫(yī)院,原話是:我們要找最好的醫(yī)院和醫(yī)生給我兒子處理這個傷疤,最大程度減輕疤痕,這個技術在哪里,我就會去哪里給孩子治療。你們說我們必須告訴你們醫(yī)院名字,我才告知美國這家醫(yī)院也可以,別的醫(yī)院也可以。
第三、到目前為止我沒有收到任何承諾書,你們校方是通過什么方式給我的?
第四、關于法定代表人回復,孩子受傷她感到痛心,愿意承擔責任這一條,我做出如下質疑:如果你們想真誠去解決這件事,為何在我一直要求退剩余未讀完的學費情況下,你們一直不退費?為此,我四次去派出所。在我第三次去派出所時,你們找各種理由不出現,只是讓你們財務拿來虛假課單來應付一下,根本不是來解決問題的。為此,只好約定再次見面。第四次我去派出所你們仍然拿著虛假的上課單,依然是負責人不出現?你們真誠體現在哪里?只是在屢次你們都不解決退費問題的情況下我才要求全額退費。
事發(fā)一個月之后,你們對我受傷的孩子不聞不問,更沒有來看望。都是我自己帶孩子到醫(yī)院看病就醫(yī)換藥。一個月后我到學校討要醫(yī)藥費,學校沒有一個人肯來接待我,負責人也一直不肯出現。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之下,我只好求助派出所,在派出所的反復催促之下,才終于第一次見到了負責人,可是你們在派出所,顧左右而言他,一直回避問題,連我自己目前已墊付的醫(yī)藥費都不愿拿出。一而再,再而三,找各種理由,就是不付醫(yī)藥費,更不退剩余學費。
第四次調解,派出所請來了《都市快報》“律師來了”的權威律師進行調解,并給出了賠償的建議,你們現場代理負責人基本同意并說回去商量一下具體數字,結果第二天給的答復竟然說是我在訛錢。因為你們不肯賠償醫(yī)藥費,所以我一直要求校方先退剩余學費,用于給孩子治病。正常的退未讀的學費,你們竟然讓我到法院去起訴,這就是你們所謂的很大誠意來處理問題?
第二次調解:幼兒園負責人見面就說,這個疤痕是很小的輕傷、皮外傷。請問肌肉層都斷了那么深,是皮外傷嗎?受傷當天流了多少血,有良知的老師也會告訴你們吧?在醫(yī)院一層一層縫合的過程中,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喊,鮮血流的滿頭都是,你聽到和看到了嗎?你沒有!你一直躲著不出現。還到處說我兒子是皮外傷。當時我和你們說孩子由于失血過多,臉色蠟黃,每天晚上剛入睡的時候都會出很多虛汗。你們反問我,是不是我兒子天生有毛病? 在調解過程中,人民調解員顧根土先生每次都參與其中,也付出了很多辛苦的勞動,他希望大家都能抱著真誠的態(tài)度來解決問題。顧根土先生多次表示,家長更有誠意來解決問題。
孩子發(fā)生傷害后,作為家長的我內心受到了多少折磨?每每看著兒子天真無邪的問我,媽媽:我頭上的小月亮(他形容疤痕)沒有了,是不是不用貼這個東西了?他經常會撕掉頭上的去疤痕貼,問我是不是可以不貼了。疤痕后期增生厲害,疤痕也發(fā)硬,所以經常要去醫(yī)院修復,每當他看到醫(yī)院的床就大哭,說不要躺,他一直記得縫合當天躺在手術臺上的情形,去餐廳吃飯看到紅色的沙發(fā)就會說怕。看到孩子頭上難看的疤痕,現在只要聽說哪里有好的去疤痕的產品,作為母親的我滿世界托朋友帶,這些我和你們說過嗎?我有提讓你們報銷嗎?包括近期我去香港買了去疤痕貼,我連小票都不保留,這些費用我根本沒想過來讓你們報銷。
6月20號早上,澳美幼兒學府門口有50位左右的家長要求退費,在聽到消息后我也到了現場要求退學費。有些家長問我:你兒子是不是受了皮外傷?你們對孩子家長說我兒子受的是輕傷,是我用手掰開傷口拍的照片。想請問但凡有孩子的人誰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只有內心歹毒的人才會說出這樣的話,我們正常人是絕對不敢說這樣無恥的話語。
在澳美幼兒學府統(tǒng)計退費的家長名單時竟然有部分家長反映退費退了三年都未果。就連我2018年繳納的2800元校方收取的圣誕活動費(后來澳美學府單方面擅自取消)在我多次催討下,至今也沒退還給我。我想請問廣大網友,這樣品性的人有什么資格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