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高層次人才家庭無房且租賃普通自住住房的,可按實際支付的房租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每年提取一次。自2018年7月1日起租房適用,不追溯文件發(fā)布之前的租房情況。
1、證明材料原件:租賃合同、房租發(fā)票、《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分類認定書》
2、身份證件:
(1)職工本人辦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證原件。
(2)職工委托繳存單位代理人辦理提取的:①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②單位代理人身份證原件。
(3)職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為辦理提取的: ①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②代辦人身份證原件;③有效關系證明原件(注:有效關系證明如結婚證、同一住址的戶口簿、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其中,杭州市范圍內(nèi)戶口簿、浙江省范圍內(nèi)結婚證可通過公共數(shù)據(jù)平臺查詢的,免提供紙質材料)。
(4)職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證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證書原件。
3、本人銀行卡或提供本人銀行卡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