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上下班也就4900多米
天天騎車都要走機動車道。
非機動車道的違停車和逆行沒中斷過,交警基本處于消失狀態(tài)。
如果偶爾遇到一個也正常,問題:天天有,次次有
路口還有幾個甩紅旗的所謂志愿者,基本沒用,這個執(zhí)法還是交警來吧,本來志愿者就沒執(zhí)法權(quán)
果然沒啥用,逆行,沒頭盔的都同屏了。
也就是一道風(fēng)景線而已,執(zhí)法機構(gòu)不能甩鍋呀。
如果非機動車道的違停車徹底管不好了(實際也是如此)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guān)規(guī)定摘錄:
第七十條
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無法在本車道內(nèi)行駛的非機動車,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鄰的機動車道行駛,并在駛過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遇此情況應(yīng)當減速讓行。
這條能不能落實一下,實際上非機借道機動車道通行的時候,機動車讓行做的不好,甚至還有超車拐彎,別非機動,然后違停到非機動車道的情況,把原來想迅速駛回非機動車道的非機又別回了機動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