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們注意,12月10日24時起,浙江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全面實施貨運車輛稱重。其中,12月5日-10日為試運行階段,禁止超限超載運輸車輛駛入高速公路。
近日,省交通運輸廳和省公安廳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全省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全面實施貨運車輛稱重檢測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決定自2019年12月10日24時起,全省所有封閉式高速公路收費站入口全面實施貨運車輛稱重檢測。
按照“貨車必檢、超限禁入”的要求,所有貨車必須按照交通標志及人員引導,依次進入稱重檢測通道接受檢測。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合法裝載的貨車,發(fā)卡放行;對經入口稱重檢測為違法超限超載的貨車,禁止駛入高速公路。
《通告》所稱超限超載車輛認定標準為:
車貨總高度從地面算起超過4米;車貨總寬度超過2.55米;車貨總長度超過18.1米。
二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18000千克;三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5000千克;三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27000千克;四軸貨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1000千克;四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36000千克;五軸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3000千克;六軸及六軸以上汽車列車,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9000千克,其中牽引車驅動軸為單軸的,其車貨總質量超過46000千克。
運輸不可解體貨物的超限運輸車輛,應當依法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駛入高速公路。
實施高速公路稱重檢測與治超執(zhí)法聯(lián)動管理,對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中發(fā)現(xiàn)的違法超限超載運輸車輛,由交通運輸執(zhí)法機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理。
貨運車輛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應到指定地點處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在現(xiàn)場滯留,擾亂檢測工作秩序。對不聽勸阻或者擾亂檢測工作和公共場所秩序的,由交通運輸部門,公安機關依法處罰。
來源:杭州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