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買的pp的一件polo衫。穿了第一次放路橋福奈特干洗店。衣服印字洗壞了,理由一大堆,說拿過來就這個樣。拒絕一切合理的談判,甚至叫她們充幾百干洗費都拒絕。這種行為與服務誰會繼續(xù)合作?
幫幫團聯(lián)系到樓主:
“我已經(jīng)跟他們交涉過好多次了”,樓主很不滿,自己5月份花2000塊買的衣服,去店里洗了一次,背后的印字就掉了,跟他們交涉,對方一直說衣服拿到店里的時候就這樣。
他指出,自己和店員第一次交涉的時候,對方表示會去查看監(jiān)控確認情況,之后對方主動聯(lián)系了他,“電話里說衣服拿過去的時候就這樣,不承認是店里洗壞的”。樓主表示,自己一開始的想法是算了,“我說在他們店里辦了卡,也不用退現(xiàn)金,直接給我充幾百塊錢洗衣費就好了,600、800、900塊都可以,但對方不同意”。隨后,樓主就把自己在門店辦的充值卡退了。
這讓樓主很不滿,“退一萬步說,就算衣服真的拿過去的時候就這樣,他們在收到衣服的時候也應該明確告知我”,樓主對店員的處理方式很不滿。
之后樓主又到店里協(xié)商,但對方依舊是原來的說法,“他們說電腦上備注了,衣服拿過去的時候就是這樣”。樓主不接受這種說法,于是選擇報警,但警方表示無法處理。他又撥打了市民熱線投訴,工商局介入調(diào)解,“跟我說店家同意按衣服原價的10%賠償,賠我200塊”,但樓主拒絕,想要店家賠償更多,“工商局就建議我走法律途徑維權(quán)”。
經(jīng)過再三協(xié)商,樓主也覺得為了幾百塊錢去法院起訴太麻煩了,就接受了店家賠償300元的方案。但協(xié)商方案確定后,店家至今也沒有打款。
幫幫團隨后聯(lián)系到洗衣店店長:
對于至今未打款的事,店長表示很抱歉,“這是我個人的問題,這幾天老板沒來店里,我就給忘了”。她強調(diào),自己可以先自費把300塊錢打給樓主,“如果對方很著急,我可以先把錢墊了,問題不大”。
但對于樓主描述的維權(quán)過程,她有自己的說法。“我們最后答應賠款,也是為了免糾紛,但那件衣服確實送過來的時候背后的印字就有缺失”。她表示,店員開給樓主的單子上一開始就寫明了這一點,“標注了衣服本身有印字缺失”。
店長指出,樓主第一次來店里維權(quán)時,自己為了不得罪顧客,還表示可以免費幫對方洗一件衣服,但對方不滿意,“那我直接說他拿過來幾件衣服,這次就都免費幫他洗了”。在樓主同意的情況下,店員幫他免費洗了6件衣服,“當時對方也沒提要我們補償,充幾百塊洗衣費,要是說了我們也不會同意”。店長強調(diào),對方在得知可以免費洗幾件衣服的時候還挺開心的,當場讓我們店員直接把衣服背后的印字全摳了,“他說全摳了還能好看一些,店員也是再三確認過才給他摳掉的”。
店長強調(diào),在工商局多次協(xié)商下,店里同意賠償對方300塊錢,這筆款項也會盡快打到對方賬戶,“但如果要求更多的賠款,我們是不會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