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三方定義法律定義“第三者”的概念,被中國社會和法律賦予特定的含義,始于中國20世紀80年代初,當時,剛剛改革開放,西方的性解放觀念開始涌入中國,一些受到這種思想影響的人置傳統(tǒng)婚姻家庭觀念于不顧,憑自己個人喜好,肆意侵犯他人家庭,直到拆散他人家庭。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召開全國第四次民事審判會議,最后形成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它第一次在法規(guī)中明確規(guī)定了“第三者”的概念和“第三者介入”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條規(guī)定,因第三者介入而導致離婚糾紛,首先要分清是非責任,對有過錯的一方和第三者介入或喜新厭舊而離婚的,處理財物時應照顧無過錯一方和子女利益。直到現(xiàn)在,各級人民法院處理通奸姘居侵害他人婚姻家庭的行為,均是照此辦理的。學術定義在學術界也存在對如何認定“第三者”有爭議,但并未見明確對“第三者”的概念本身提出疑義的。有人建議將“第三者介入”的概念改為通奸姘居,但并未取得各界人士的公認。誠然,“第三者介入”行為,必須是通奸姘居的行為,而不是一般的婚外戀,但在司法實踐中并不主張把所有的通奸都認為是“第三者介入”婚姻家庭。因此,“第三者”的概念在法律上,似乎已經特定化了。民間定義第三者(中國大陸俗稱“小三”)是愛情小說及家庭倫理故事恒久的元素,他(她)的角色有可能是陌生人或任何親屬、朋友。美艷的女性第三者又稱為狐貍精,指她們像狐貍那樣迷惑男性。別的名字是邪花。有一些通俗雜志、媒體專以已婚或有穩(wěn)定伴侶的名人有第三者,作為銷量、收視的保證。名人包括政界及娛樂圈的明星,他們的婚外情最有戲劇性。有些有第三者的名人會被人質疑誠信,事件亦會演變成性丑聞。第三者-出現(xiàn)原因預防第三者加入關鍵多溝通增進感情第三者本身并不違背傳統(tǒng)道德觀念,也不能說違背社會公德的。但是對個人、家庭和社會都有極大的危害。是一個十分讓人頭疼的問題。以下原因會誘發(fā)婚外戀:1、生活寂寞單調。如果婚后生活讓人感到失望和不滿足,很多人就會尋找其他的方式或是刺激來讓自己的心理獲得滿足和平衡。比如婚姻生活讓人感到寂寞、無聊,夫妻雙方缺少親昵感,不能夠給對方帶來生活樂趣,這時,第三者、婚外戀就有機可乘了。尤其是那種長期分居兩地的夫妻,看到別人的夫妻都成雙成對,恩愛甜蜜,心里難免會產生失落和不平衡的感覺,因此容易去尋找別的“溫柔鄉(xiāng)”。還有一種情況是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