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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18-12-26 10: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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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9日(因30日周日氣象預報下雨改在周六)爬山預告:
【活動難度】簡單 
【活動強度】一般
【人員要求】成年健康者(個人英雄主義者免來)
【報名方式】跟帖報名(或直接到集合地點報到)。
【活動名額】不限
【大致線路】宋城--桃桂山--鍋子壇--石人嶺
【活動形式】(當天來回)可能遇到滑墜、野豬夾、滾石打擊、野豬襲擊等危險因素,并且有迷路的可能,請參與者慎重考慮.
【集合地點】宋城公交站.
【集合時間】12月29日早上9:00集合,9:05出發(fā)(過時不侯)
【途徑公交】4、308、318、39、121、189、190、314、354、439、287等
【活動性質(zhì)】自主參與,自我負責,自己量力而行. 
【活動費用】自負公交車費。
【午餐方式】自帶干糧,自帶飲用水。
【建議裝備】雙肩包、登山鞋或解放鞋(不能穿皮鞋)、登山杖、頭燈、毛巾、防曬物品、創(chuàng)口貼等常規(guī)藥品,有對講機請帶上(頻道:409.405)。
【活動聯(lián)系】 越山兔(13157139951) 
【活動紀律】集體活動以大局為重,不搞個人主義,不得單獨行動,如碰到問題,大家協(xié)商解決,如意見無法統(tǒng)一,由領隊根據(jù)情況決定,大家必須服從領隊的管理,活動中聽從指揮;安全第一,切忌個人英雄主義,要量力而為,活動中一定要整隊同時進退;登山活動要注意環(huán)保,只能留下腳印帶走照片,同時注意防火,嚴禁在山上吸煙。
【責任聲明】1. 本次活動是一個自愿、自發(fā)同行、自由結(jié)合的非正式臨時團體,我們的活動有一定的危險性,凡本次活動參加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如在活動中發(fā)生人身損害后果,賠償責任發(fā)起人不承擔,由受損害人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本發(fā)起人聲明依法解決,凡參與本次活動者均視為接受本發(fā)起人聲明。代他人報名者,被代報名參加者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發(fā)起人同樣不承擔。本發(fā)起人聲明中關(guān)于免除發(fā)起人賠償責任之約定效力,同樣及于本次活動所有人。 
2、要求活動參加者自行購買相關(guān)的保險。
3、當由于意外事故和急性疾病等不可預測因素造成隊員身體損傷時,團隊的其他成員有義務盡力救助,但如果造成了不可逆轉(zhuǎn)的永久損傷,團隊的其他成員不負擔任何責任。
4、團隊中的任何一個隊員應該本著“盡力救助,風險自擔”的原則參加這些活動,活動自身存在一定的危險性和不可預見性,參加活動者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因個人因素導致的意外事故及刑事責任,自己負責。
5、活動開始后,本聲明將自動生效并表明你接受本聲明,否則,請在活動開始前退出。 
  注意:下雨活動自行取消,以當天早上7點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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