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美院2012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精神,深入落實浙江省新課改高考(微博)方案,在藝術學成為學科門類的背景下,結合我院辦學特色和藝術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需要,進一步完善我院本科人才培養(yǎng)模式的改革,根據(jù)《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同意中國美術學院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的批復》(浙教考[2011]158號)文件精神,我院2012年開展深化完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 一、選拔對象
選拔美術專業(yè)基礎扎實,具有藝術天賦,忠誠于藝術事業(yè),具有扎實“童子功”的優(yōu)秀考生。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yè)
1.招生總計劃60名。
2.招生專業(yè):
實踐類:中國畫10名,書法學3名,造型藝術類35名,共48名;
美術理論類(含藝術設計學、美術史論、視覺文化與藝術管理)共12名。
三、報考條件
1.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報考條件;
2.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3.藝術專業(yè)基礎扎實,熱愛藝術事業(yè),專業(yè)成績特別優(yōu)秀;
4.(1)報考實踐類考生還需具備:
①所在學校參加浙江省會考的考生,報名時,省會考成績至少有3門(含)課程為B等,其余課程省會考均合格;
②所在學校不參加浙江省會考的考生,報名時,至少有我院指定9門課程中的3門(含)以上課程期末考試平均成績在75分(含)以上,其余課程均及格。
③其中報考造型藝術類的考生,須參加美術類專業(yè)省統(tǒng)考且成績合格。
(2)報考美術理論類考生還需具備:
①所在學校參加浙江省會考的考生,報名時,省會考至少有3門(含)課程為A等,其余課程省會考均合格;
②所在學校不參加浙江省會考的考生,報名時,至少有我院指定9門課程中的3門(含)以上課程期末考試平均成績在85分(含)以上,其余課程均及格。
(3)指定課程及對照辦法如下:語文、數(shù)學、英語(論壇)、歷史(物理)、地理(化學)、政治(生物)、專業(yè)一(素描)、專業(yè)二(速寫)、專業(yè)三(色彩)(如果沒開設以上三門美術專業(yè)課程的,由考生所在學校書面提交相對應的其他美術專業(yè)課程成績證明,報我院招生辦審核并公示)。所有課程的成績均以近2學年考生該課程的平均分為依據(jù),滿分為100分。課程平均分高于85分(含)的對照為A等會考成績,課程平均分低于85分高于75分(含)的對照為B等會考成績,課程平均分低于60分的視為該課程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