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廈金海峽橫渡活動規(guī)程 2011-05-04 15:06:00 中國游泳協(xié)會 一、主辦單位
中國游泳協(xié)會、廈門市人民政府、中華臺北成人游泳協(xié)會、金門縣政府
二、協(xié)辦單位
廈門市體育局、金門縣教育局
三、比賽時間
2011年7月29日9時20分(同期水溫:28度,氣溫:32-35度)
四、比賽地點
廈門椰風寨至小金門雙口村海域,全程距離8000米(廈門為起點,小金門為終點)。
五、參加單位
大陸各省、市、自治區(qū)、臺灣、香港、澳門及其它國家的華人。
六、參加辦法
(一)年齡規(guī)定:16-55周歲,有過專業(yè)或半專業(yè)訓練并具備能安全完成橫渡活動者(男女不限,不分組別,1955年7月1日至1995年6月30日出生者)。
(二)持有縣級以上醫(yī)院身體檢查健康合格證明。
(三)須辦理活動當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四)報到后須交個人責任保證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五)游泳帽及救生浮標由大會統(tǒng)一配備,其他自備。
(六)運動隊名額分配
臺灣30隊、大陸35隊,香港、澳門及其它國家華人25隊。大陸35支隊伍經統(tǒng)一選拔后產生,選拔辦法另行通知。如香港、澳門及其他國家華人報名不足25隊時,由大陸與臺灣協(xié)商補足總參賽隊數(shù)。
(七)每隊可以有贊助商組隊,贊助商標必須由大會指定在救生船和選手位置。不得影響比賽與橫渡安全。
(八)男、女混合組隊將視為男隊參加。
六、競賽辦法
(一)部分采用國際游聯(lián)最新頒布的《公開水域游泳競賽規(guī)則》。
(二)比賽采用接力方式,每隊2 人,接力一次。即:第一棒運動員入水后游完約4000米距離,在大會規(guī)定的接棒水域兩名運動員在水中完成交接,交接后第一棒運動員起水登船,第二棒運動員游至終點。
(三)比賽設有終點門,運動員必須通過終點門,方才完成比賽 。
(四)比賽中運動員如遇到體能或危急狀況時,可舉雙手呼救,一經被救,即終止比賽。
(五)關門時間:第一名運動員到達終點后30分鐘,為關門時間。關門時間到,未能到達終點的運動員須無條件退出比賽,聽從隨船裁判員的指令迅速起水上船,由救護艇負責送到終點。
(六)比賽過程中如遇到氣象和風浪等不可抗拒原因,大會組委會有權作出延時、延期和終止比賽的決定。
七、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本次活動設總獎金人民幣20萬元。男隊或女隊未達20隊,獎勵名次和獎金減一錄取;男隊或女隊未達3隊將不計名次,只頒發(fā)參與獎。
(二)錄取男、女各前20名的隊給予獎勵。
獎金分配如下:
第一名;人民幣25000元
第二名:人民幣17000元
第三名;人民幣10000元
第四名;人民幣9000元
第五名:人民幣8000元
第六名:人民幣6000元
第七名:人民幣5000元
第八名;人民幣4000元
第九至十二名:人民幣2000元
第十三至二十名:人民幣1000元
(三)凡參加橫渡活動的運動員均發(fā)給橫渡活動紀念品。
(四)凡在關門時間內完成橫渡全程的運動員均頒發(fā)紀念杯和證書。
八、經費
(一)參加人員差旅費自理,食宿費由主辦單位負責。
(二)超編人員一切費用自理。
九、裁判員、救生員
(一)總裁判和副總裁判及技術官員由中國游泳協(xié)會指派。臺灣、香港、澳門各派一名有資質的裁判員。不足部分裁判員由廈門市體育局選派。
(二)救生員由臺灣選派30名,不足名額由廈門市游泳協(xié)會選派。
十、報名與報到
(一)報名
1、港、澳、臺地區(qū):請各參加單位于6月1日前(以郵戳為準)將報名單加協(xié)會印章,一式二份分別寄國家體育總局游泳管理中心社會活動部和廈門市體育局大型競賽辦公室(地址:廈門市體育路2號,郵編:361012,聯(lián)系電話:0592- 5121241,傳真:0592- 5121241 ,聯(lián)系人羅建英,郵箱:413124902@qq.com)。
2、大陸地區(qū)詳見選拔賽通知。
(二)報到:請各參加單位領隊、教練員、運動員和大會裁判員于7月27日到廈門市報到,報到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其他
(一)辦理入臺通行證辦法另行通知
(二)本規(guī)程解釋權為中國游泳協(xié)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第三屆廈金海峽橫渡活動報名表
附件:2、第三屆廈金海峽橫渡活動責任保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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