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得知上海音樂廳將收回租房,格樂麗雅婚慶對消費者稱婚禮如期舉行。 本版圖片/晨報記者 張佳琪
去年7月份,經(jīng)過一番比較之后,陳媛(化名)最終選擇了上海格樂麗雅文化產(chǎn)業(yè)有限公司(又名“格樂麗雅高端婚禮堂”,以下簡稱“格樂麗雅婚慶公司”)來操辦自己的婚姻大事。雙方簽訂了總價為190880元的合同,決定今年3月4日在上海音樂廳4樓舉辦婚禮。
陳媛說,當初之所以選擇這家婚慶公司,是因為她本身對上海音樂廳很有感情,覺得在這里舉辦婚禮很有意義,而且在這里拍出來的照片也比較好看。
隨著舉行婚禮的日期的日益臨近,陳媛向親朋好友印發(fā)了請?zhí),沒想到卻在這時意外得知:上海音樂廳將從今年3月起進行修繕,四樓婚慶場地屆時也會進行修繕,而相關(guān)公司與上海音樂廳的租約早在去年12月31日就到期了。
發(fā)請柬后才知場地將修繕
去年7月份,陳媛就開始籌備自己的婚禮。在比較了好幾家婚慶公司后,她最終選擇了格樂麗雅婚慶公司人民廣場店。
她說,當初之所以從眾多婚慶公司中選擇這家,很大程度是看中了這家婚慶公司可以在上海音樂廳四樓舉行婚禮。
“我本身對上海音樂廳就挺有感情的,加上這里建筑非常典雅,我覺得在這里舉辦婚禮很有意義,而且在這里拍出來的照片肯定也比較好看。”在與婚慶公司商談相關(guān)細節(jié)后,她把“好日子”定在了今年3月4日。雙方簽訂了總價為190880元的合同,陳媛先交了5.4萬元作為定金。
在接下來的半年里,陳媛配合婚慶公司試了婚紗,拍了婚禮的小視頻,也把酒席定下來了。眼看婚禮日益臨近,陳媛給親朋好友派發(fā)了請?zhí),邀請大家?月4日來上海音樂廳見證她的人生喜事。
可就在一切準備就緒時,去年12月24日,陳媛意外從朋友那里得知,上海音樂廳即將裝修,要到2020年1月才會重新開放的消息。陳媛心里頓時產(chǎn)生了疑慮,既然音樂廳要裝修,為什么自己從沒聽婚慶公司說起過?自己的婚禮到時候還能在音樂廳舉辦嗎?
隨即,陳媛聯(lián)系了自己的婚禮策劃,令她吃驚的是,當時婚禮策劃似乎也對于音樂廳的裝修不知情,只是告訴陳媛“要去核實一下”。
第二天,陳媛就看到了上海音樂廳在微博上發(fā)布了公告:“音樂廳從2019年3月開始進行修繕,四樓婚慶場地屆時也會進行修繕”。
至此,婚禮策劃才通知陳媛及其他客戶,對于音樂廳今年3月開始修繕一事,婚慶公司還在協(xié)商解決。
但是,陳媛最終沒有等來婚慶公司協(xié)商成功的好消息,卻看到上海音樂廳又發(fā)布了三則聲明,特別強調(diào):“婚慶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之后租約就到期了,2019年1月10日之前就得搬場。”
而陳媛從格樂麗雅婚慶公司得到的信息仍是:正在跟音樂廳進行協(xié)商,婚禮能夠如期舉行。
“他們(指格樂麗雅婚慶公司)始終不肯承認婚禮不能舉行了,他們也拒絕理賠,拒絕取消合同。”對此,陳媛覺得很是煩惱,喜帖已經(jīng)派發(fā)出去了,婚禮迫在眉睫,是該繼續(xù)等待,還是另作打算,改訂其他的婚禮場地呢?
陳媛無奈地說:“婚禮場地本來就難訂,基本都要提前個一年時間,結(jié)婚的日子都通知親朋好友了,真不知道怎么辦才好!”
店門旁再貼修繕“聲明”
1月1日,趁著元旦假期,陳媛再次來到上海音樂廳,然而讓她感到意外的是,上海音樂廳的四樓正在舉行一場婚禮。
“按照上海音樂廳的公告,1月1日應(yīng)該不會有婚禮舉行了呀?難道真的如婚慶公司所說,自己的婚禮也可以如期舉行?”陳媛有些納悶,就找到上海音樂廳的售票處,咨詢相關(guān)事宜。
然而,音樂廳的工作人員明確告知陳媛,雖然1月1日該場地仍在舉行婚禮,但婚慶公司的行為其實已經(jīng)違規(guī)了,目前音樂廳方面要求婚慶公司在1月10日之前搬離場地,而陳媛3月4日的婚禮則肯定無法在音樂廳舉行了。
1月2日下午,記者來到上海音樂廳,看到音樂廳的墻面上每隔五米左右就張貼著兩張A 4紙大小的告示:一張是名為“上海音樂廳2019年3月起停業(yè)修繕的公告”,另一張則為“上海音樂廳聲明”。記者注意到,上海音樂廳7號門上依然標注著格樂麗雅婚慶公司的名稱。地圖顯示,這里就是格樂麗雅婚慶公司人民廣場店。
在7號門旁邊,除了有“公告”和“聲明”之外,還有一張A 4紙寫著“再次聲明”。
7號門一樓大堂擺放的展板顯示,1月1日這里的確舉辦了一場婚禮。一樓大堂的保安也向記者證實,因為1日剛剛舉辦了一場婚禮,格樂麗雅的工作人員2日都在休息,沒有負責人上班。而對于音樂廳要進行裝修,婚慶公司要搬離一事,該保安則表示并不知情,早前也沒有聽說過此事。
[雙方說法]
上海音樂廳:
對不守合同契約、欺瞞消費者做法十分氣憤
記者隨后與上海音樂廳方面取得聯(lián)系,相關(guān)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針對這件事,音樂廳已經(jīng)發(fā)布了一個公告和三份聲明。根據(jù)這三份材料可以看到,“上海音樂廳將從2019年3月1日起至12月底進行整體修繕,四樓對外租賃區(qū)域(記者注:即目前的格樂麗雅婚慶公司人民廣場店)也在本次修繕范圍內(nèi),租賃合同的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雖然這三份材料均表明,格樂麗雅婚慶公司從今年開始不能在音樂廳辦婚禮了,但是消費者從該婚慶公司得到的反饋卻是“婚禮可以如期舉辦,只是需要時間和音樂廳進行協(xié)商”。
對此,上海音樂廳方面表示,這種保證是婚慶公司單方面的行為:“我們所有的聲明在半個月時間內(nèi)都已通過媒體向公眾告知。音樂廳從2019年3月份開始進行修繕,到時候整個建筑都會封場,成為工地,沒有進行婚禮的可能性。”
3月份才進行修繕,是否意味著1、2月份預(yù)定的婚禮可以照常舉行呢?“這個不是場地的問題,是我們的合約已經(jīng)終止了,音樂廳給了他們10天的搬場時間,一切都要按照合同執(zhí)行,如果不按照合同就是違約,音樂廳會按照相關(guān)合同處置,也會通過法律手段進行交涉。(需要說明的是),涉租房屋一定要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收回,沒有商量的余地。”音樂廳上述工作人員說道。
消費者提出:為何上海音樂廳是和上海蘇荷音樂茶座餐廳有限公司簽訂的合約,但場地的實際使用方卻是格樂麗雅婚慶公司?這三方之間究竟是什么關(guān)系?上海音樂廳上述工作人員解釋道:“我們在公告和聲明中也提到了我們的關(guān)系,租賃合同是2014年上海音樂廳和上海蘇荷音樂茶座餐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荷公司)簽訂的,現(xiàn)租賃區(qū)域是由蘇荷公司與上海格樂麗雅文化產(chǎn)業(yè)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艾瑞思婚慶禮儀服務(w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格樂麗雅”婚慶公司)合作對外提供婚慶服務(wù)。
這次上海音樂廳不再續(xù)約的決定,是否提前告知過承租方?“我們早在2017年就告知過蘇荷公司,在去年12月31日期滿之后,將不再與他們續(xù)期租賃合同了。當時考慮到了婚慶行業(yè)的特殊性,還特意在2017年2月,在合同中增加了補充條款,即鑒于雙方合同期限及婚禮簽約的特殊性,乙方不可對外簽訂場地使用時間在去年12月31日之后的合同。(此處乙方指蘇荷公司)。”
上述信息格樂麗雅婚慶公司又是否知情呢?對此,上海音樂廳方面表示,因為上海音樂廳的租賃合同是與蘇荷公司簽署的,所以音樂廳也只與蘇荷公司進行業(yè)務(wù)方面的接洽溝通,至于蘇荷公司與格樂麗雅婚慶公司之間的合作狀況,音樂廳方面并不知情。
格樂麗雅婚慶公司目前仍在向消費者承諾2019年可以在上海音樂廳如期舉辦婚禮的行為,音樂廳方面表示,“對這種不守合同契約、欺瞞消費者的做法十分氣憤”。
格樂麗雅婚慶公司:
早知不能辦婚禮,就不可能花幾千萬元裝修
昨天,對于合同到期、音樂廳要進行修繕一事,格樂麗雅婚慶公司的工作人員席先生表示,格樂麗雅此前并不知情。席先生稱,他對此也感到很驚訝,并不知道上海音樂廳和蘇荷公司在2017年2月簽訂有補充協(xié)議。
“我們也是突然接到這個消息的,是上海音樂廳去年12月25日來貼告示的時候,我們才知道這個事情的,真的很突然。”席先生說,“我們店是2017年5月開業(yè)的,與蘇荷公司是合作關(guān)系,如果我們早就知道2019年就不能辦婚禮了,我們怎么可能花幾千萬元來裝修,不可能就為了做一年多的生意吧?”
那么究竟是哪個環(huán)節(jié)出了問題?是上海音樂廳告知不到位,還是合作方蘇荷公司沒有告知?格樂麗雅和蘇荷公司的合作關(guān)系,究竟是怎樣的形式?
對于這些問題,席先生均表示不便告知,具體情況也在在核實當中,后續(xù)也會通過法律途徑維權(quán)。
鑒于各方均不愿提供蘇荷公司的聯(lián)系方式,記者隨后通過“天眼查”找到了蘇荷公司的電話。電話接通后,相關(guān)工作人員自稱“這里是辦公室”,但當被問及與上海音樂廳合約到期一事,對方稱“不知道”,隨即掛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