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收到一條短消息稱你的浙AXXX車于2015年10月19日在紹興柯橋區(qū)華齊路與笛揚路逆行因機動車逆向行駛的違法被交警執(zhí)法設備拍攝,請……。我非常震驚,因為本人平時開車非常小心,從來沒有主觀違障的可能,收到逆向行駛的短消息,實在不敢相信。今天中午去紹興縣交警大隊處理了這個違章(處罰決定書編號3306211315465290)交了罰款,順便查看了照片。經(jīng)過回想并到現(xiàn)場觀察,終于得到了被拍照片的經(jīng)過。
這個是百度衛(wèi)星地圖
下面的應該是我實際的行駛路線
攝像頭的時間應該是我45度經(jīng)過左側的左拐彎標志的時候,經(jīng)過了下面畫圈的地方,交警的攝像裝備的照片(我忘記索要了)應該拍到我的車傾斜在這個地方的pose
這里我想說的是,當天6點15分左右,天色已黑,我從笛揚路向北開,然后發(fā)現(xiàn)左拐燈已經(jīng)綠了一會兒了,當時車不多,左拐和直行的地方肯定都沒有車,加上擔心這個綠燈周期走不掉,所以很自然的按正常的拐彎打方向,有意識的觀察一下這個拐彎燈是否快閃了,在這下情況下并沒有特別注意地面上的引導線。導致車輛經(jīng)過了左邊的左轉彎道而不自知。
關于這個路口的情況,下午我在這個路口的西南角拍了一下,見下圖
我的問題是,對于主觀上沒有任何逆向行駛意思的司機而言,直接按逆向行駛扣3分罰200是否合理?
我要提到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上定義“機動車、非機動車靠左側通行,則視為逆向行駛”我的行駛軌跡其實是斜著穿過去,并沒有嚴格意義上的靠左側行駛。
其次,本人沒有任何的逆向行駛的意圖,而且是第一次經(jīng)歷這種事情,逆向行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罰款20元以上至200元,并扣3分。為什么直接罰上限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