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前,有個無惡不做的強盜被衙門的捕快捉了起來,判了死罪。
臨刑前,強盜說:“我想見我母親最后一面。”縣太爺命人把他母親請來,當他們一見面,母親悲痛地抱著兒子大哭。
誰知道,那個強盜竟然將母親的耳朵咬了下來,說:“我好恨娘在我犯錯時,從來不教訓我,現(xiàn)在我后悔也來不及了。”這強盜的母親,要對強盜的下場負一半的責任!
無論古代還是現(xiàn)代,每個父母都是“愛”孩子的,這是一種毋庸置疑的“愛”,更是一個打引號 的“愛”。
在這個時代,也許比其他任何時代更迫切地需要父母學會如何愛孩子。因為,現(xiàn)代孩子需要父母的愛來支撐起人生和未來,否則,孩子的人生就會變得極其脆弱,一觸即潰。
沒有父母不愛自己的孩子,也都因為是親生父母,才極其自我地認為對孩子的“愛”是無可置疑和挑剔的,但真的是這樣嗎?做父母應該如何愛孩子?做父母愛孩子的最高境界是怎樣的?
我看到很多父母對孩子的愛表現(xiàn)出來的既有“奴役服侍”又有“威嚴發(fā)泄”,在這種畸形的“愛”中塑造和培養(yǎng)的孩子,會具備完完整整的“唯上情結”,在家庭里始終不能體會到生命之間平等和尊重的真愛。
比如文章開頭的故事,母親對孩子就是“溺愛”,把自己放在奴仆的位置,只給孩子提供服務,卻不能及時糾正孩子錯誤的行為,最終釀成大禍。
而現(xiàn)代的家庭教育過程中,除了“溺愛”外,還有一種所謂的“責備式的愛”,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威嚴發(fā)泄”。
由于父母對孩子心智發(fā)展的各個階段處在盲知和盲從的狀態(tài),內(nèi)心對孩子又有諸多的標準和期待,所以, 當孩子的行為觸犯了父母的標準和價值觀時,父母往往會不分場合地對孩子進行一觸即發(fā)的責備式教育。
這種責備式教育,父母很堅定地認為,此時責備孩子是源于對孩子的“愛”,是為孩子好。
其實,這個過程很容易讓孩子形成“唯上情結”的人格,也就是說,給孩子內(nèi)心種下了唯上的種子:無論父母對我怎么樣,父母都是對的,即使我很痛苦和委屈,也是因為父母為我好和對我的“愛”。
如此一來,孩子在家庭關系中失去了判斷力,步入社會中,人際關系就會經(jīng)常感到無力和無助,缺失了父母的真愛,就是缺失社會性發(fā)展的有力支柱,導致人生的生活與事業(yè)受阻。那么要如何做才是好的呢?
明代晚期著名學者呂坤在《呻吟語》中提出了“七不責”:“卑幼有過,慎其所以責讓之者。對眾不責,愧悔不責,暮夜不責,正飲食不責,正歡慶不責,正悲憂不責,疾病不責。”
年幼的孩子有過失,在責備的時候應該慎重。
眾人面前要給孩子以尊嚴,不責備;孩子已經(jīng)為自己的過失感到慚愧后悔了,不責備。
夜晚讓孩子安然入睡,不責備;吃飯時讓孩子安心用餐,不責備。
正在美好的時光歡慶時,不責備;正在痛哭和憂傷時,不責備。正在患病,身體處在最脆弱的時候,此時父母的關愛和溫暖就是一劑良藥,不責備。這“七不責”是父母對孩子愛的根本。
父母愛孩子,既不能一味“服侍”,去溺愛他、驕縱他,也不能不分時間地點地責備孩子。父母應該給孩子的,應該是平等與尊重之愛。
摘自《婚姻與家庭》雜志
作者:文覺,教育部中國人生科學學會家庭教育科學研究院副秘書長、國家十三五規(guī)劃聯(lián)合課題組成員、知不知上書院發(fā)起者、新女性文化倡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