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認識3個月,一對小情侶便買房結了婚。但共同生活一年就鬧起了離婚,還為分家產把關系鬧僵了。3月11日,我們從岳塘區(qū)法院了解到,這對小夫妻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和平分手。
一年前,通過熟人介紹,文健和張娟走到了一起。隨著兩人感情的升溫,3個月后文健和張娟領了結婚證,并貸款購買了一套住房;楹蠓蚱迌扇说母星檫不錯,但在償還購房貸款上,文健與張娟產生了分歧,夫妻間的感情開始出現(xiàn)裂痕。
由于兩人在結婚前對彼此了解不夠,婚后雙方在性格、興趣愛好以及處理問題的方式上存在很大的差異。最終,兩人的感情僅維持了不到一年,便開始了分居生活。
后來又因為家庭的其他矛盾,張娟和文健的感情徹底破裂。最終,張娟向岳塘區(qū)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解除這一段痛苦的婚姻。
經法官調解,雙方自愿達成調解協(xié)議:同意離婚,由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購房款9萬余元,雙方共同所購房產歸男方所有。
中國新聞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