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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住保房管部門發(fā)布《關于完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工作的通告》,加大對三孩家庭解決基本住房問題的支持力度 同等條件下予以優(yōu)先選房如何實施?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核定租金是什么意思?小編在后臺收到了很多疑惑,今天整理了熱門問題進行解答,來看看有沒有你關心的吧! 如何理解“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 答:《通告》中的“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對夫妻(至少一方戶籍為杭州市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即申請人雙方應具有合法的夫妻關系,已共同生育或依法收養(yǎng)三個子女(指現(xiàn)有子女數(shù)),其中第三個子女的出生或收養(yǎng)日期應在2021年5月31日(含)以后,且該子女為市本級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保障人口。 關于三孩的認定具體可向各衛(wèi)生健康局進行咨詢,關于保障人口認定可向各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咨詢。(具體聯(lián)系方式可查看:杭州符合條件的三孩家庭公租房保障可優(yōu)先 如何理解“該子女為市本級公租房保障家庭的保障人口”? 答:該子女指符合條件的第三個子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可列入保障人口;新就業(yè)大學生和創(chuàng)業(yè)人員家庭中具有杭州市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戶籍或持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及臨平區(qū)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有效期內(nèi)的《浙江省居住證》的未成年子女可列入保障人口。 如何理解“同等條件下予以優(yōu)先選房”? 答:《通告》中的“同等條件下予以優(yōu)先選房”指,已納入選房范圍的保障家庭在同批次選房家庭中,按照優(yōu)先保障原則,對選房家庭進行分類搖號。 如何理解“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核定租金”? 答:《通告》中的“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的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核定租金”指,三孩家庭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的,可比照低收入家庭向住保房管部門提出租金減免申請,自審核通過當月起可按規(guī)定享受租金減免。具體租金詳見下表: 非成套房源租金標準按照下調(diào)一個土地等級租金標準執(zhí)行 如何理解“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比照低收入家庭標準發(fā)放貨幣補貼”? 答: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金額為補貼標準乘以家庭保障面積。其中,未達到低收入家庭補貼標準為24元/平方米·月,家庭保障面積標準為人均建筑面積15平方米,保障總面積不低于建筑面積36平方米,不高于建筑面積60平方米。 三孩家庭未達到低收入家庭標準比照低收入保障家庭補貼標準為48元/平方米·月,申請戶可獲得的貨幣補貼金額如下: 來源:杭州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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