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
增加了申請家庭的財產情況審核。審核范圍包括申請家庭人均貨幣財產、投資企業(yè)情況和車輛情況三方面內容。
三是
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對象的動態(tài)復核。今后將對公租房保障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實行年度復核,并根據(jù)實際需要,對保障對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繳交等情況進行不定期動態(tài)核查。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常住戶籍5年(含)以上;
2.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照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計算);
3.申請家庭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無房且5年(含)內無房產轉讓記錄;
4.申請家庭財產須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貨幣財產(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銀行存款、理財產品、有價證券等)應低于487661元;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yè)中投資(含出資認繳額)總和不超過30萬元;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1輛非營運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20萬元(不含普通二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殘疾人代步車)。
————————————————
新就業(yè)大學畢業(yè)生,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常住戶籍,或持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且畢業(yè)未滿7年(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的,不受畢業(yè)年限限制);
3.申請人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xù)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營業(yè)執(zhí)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計算);
5.申請家庭財產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貨幣財產(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銀行存款、理財產品、有價證券等)應低于487661元;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yè)中投資(含出資認繳額)總和不超過30萬元;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1輛非營運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20萬元(不含普通二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殘疾人代步車)。
6.申請家庭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無房且5年(含)內無房產轉讓記錄;
7.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無住房資助能力,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上述區(qū)域內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上述區(qū)域內無住房資助能力。
————————————————
創(chuàng)業(yè)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具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常住戶籍,或持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
2.申請人具有中級(含)以上職稱,或高級職業(yè)資格證書且持證滿2年;
3.申請人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用人單位工作,并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xù)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營業(yè)執(zhí)照和1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4.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7043元(按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計算);
5.申請家庭財產符合以下要求:
(1)家庭人均貨幣財產(包括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名下銀行存款、理財產品、有價證券等)應低于487661元;
(2)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各類企業(yè)中投資(含出資認繳額)總和不超過30萬元;
(3)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無生活用機動車輛,或僅有1輛非營運機動車輛且機動車輛價格低于20萬元(不含普通二輪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殘疾人代步車)。
6.申請家庭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無房且5年(含)內無房產轉讓記錄;
7.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無住房資助能力,具體標準如下:申請人(配偶)直系親屬在上述區(qū)域內擁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小于50.55平方米的,認定為直系親屬在上述區(qū)域內無住房資助能力。
公租房申有線上、線下兩種途徑。
年輕人比較喜歡在線上操作,線上申請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或支付寶APP搜索“公租房租賃補貼資格確認”等關鍵詞,然后根據(jù)頁面提示填報申請。
老年人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可以在工作日時間攜帶申請材料,到戶籍或工作單位所在區(qū)的住建局保障房受理窗口提交申請,窗口人員將會為您提供好指導和服務。
咨詢電話1.何時開始實施? 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適用于2024年1月1日(含)以后申請(含資格續(xù)審)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
————————————————
2.適用于哪些保障對象?
適用的保障對象為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范圍內(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è)大學畢業(yè)生及創(chuàng)業(yè)人員。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原廉租住房保障對象)的受理審核工作本次不作調整。
————————————————
3.申請家庭包括哪些家庭成員?
申請家庭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申請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須作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
申請人及其配偶的父母、成年子女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也可作為共同申請家庭成員:
(1)具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常住戶籍;或持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并與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用人單位簽訂1年(含)以上勞動合同,且連續(xù)繳納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或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錢塘區(qū)營業(yè)執(zhí)照和稅務部門1年(含)以上的完稅證明;
(2)在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無房且5年(含)內無房產轉讓記錄;
(3)收入和財產情況符合申請類型對應的準入條件。
————————————————
4.申請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是指什么?
申請家庭年可支配收入是指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之日起前12個月內擁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扣除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及繳納的社會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等。
申請家庭應當如實申報申請人及共同申請家庭成員的年可支配收入,退休人員須提供養(yǎng)老金發(fā)放證明。
————————————————
5.申請家庭房產核查包括哪些范圍?
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杭州上城區(qū)、拱墅區(qū)、西湖區(qū)、濱江區(qū)、蕭山區(qū)、余杭區(qū)、臨平區(qū)、錢塘區(qū)范圍內的下列房產應納入房產核定范圍向上滑動閱覽
(一)上述人員擁有的房產[包括已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含預售合同)的房屋];
(二)上述人員承租的公房(包括直管公房和單位自管房);
(三)上述人員房屋已征收(或拆搬遷)的,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按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建筑面積核計;選擇貨幣補償?shù)模囱a償建筑面積核計;
(四)上述人員名下的農村批地建房份額。
以上房產因買賣、贈與、離婚析產等原因已轉讓5年(不含)以上的,不納入房產核定范圍。5年期限的計算口徑以不動產登記證(房屋所有權證)轉移登記日期、房屋租賃證更名日期或貨幣補償協(xié)議簽訂時間為起點,以提交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時間為終點。
————————————————
6.申請家庭已提交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或藍領公寓、青年公寓等享受政府優(yōu)惠租金住房的申請,已正式受理或已取得相應資格的,能否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申請家庭不可同時享受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以及藍領公寓、青年公寓等享受政府優(yōu)惠租金的住房。家庭成員中有一人已申請高層次人才住房保障或藍領公寓、青年公寓等享受政府優(yōu)惠租金住房的,如已正式受理或已取得相應資格,均不可再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
想了解更多公租房信息請掃碼關注杭州住房保障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