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入職一家公司,入職前跟老板談的是10K左右的月薪、雙休,然后微信上也跟他確認了一遍薪資。試用期為1個月,過了試用期工資全額發(fā)放,如果不過就只發(fā)一半的工資,雙方達成了一致。
第二天去公司上班,按照常規(guī),第一天要辦入職手續(xù)之類,結果什么流程都沒有,就直接干活了!(由于是初創(chuàng)公司,人事人員還沒到位,這些工作都是讓其他部門的同事代勞。當時想著可能大家都忙,可能過幾天會簽。)
時間過了兩個多月(此時已過了試用期,工資已正常全額發(fā)放),還依然沒簽勞動合同。于是我就去問老板什么時候簽,老板跟我說了一堆有的沒的,反正意思就是:根據(jù)目前我的工作情況、公司發(fā)展現(xiàn)狀,工資給不了當初說好的那個價,你同意的話馬上簽勞動合同,以后可能會加工資,不同意就你自己看著辦。
另外還有假期的問題,當初說好是雙休的,現(xiàn)在又說公司要調整成單休。我覺得這個老板當初就給我下了套,故意不簽勞動合同的吧,隨時想調整就調整。
我現(xiàn)在還沒明確表示同意他的要求。所以想問問,這種情況這個公司是否違規(guī)違法?如果我不同意他現(xiàn)在的要求,我被迫自動離職,公司不用負什么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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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樓幫幫團「草根姐姐阿慧」聯(lián)系到樓主:
8月16號正式入職,試用期如果通過,按照之前談好的正式工資11k全額支付。我的確通過了試用期,理論上正式簽署勞動合同也要按當初談好的11k,但對方提出了必須降薪、接受公司由雙休轉為單休方可簽署勞動合同的要求。
19樓幫幫團「草根姐姐阿慧」聯(lián)系到幫幫團律師達人錢晨成律師:
1.針對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從應當簽訂勞動合同的第2個月(2021年9月)起向勞動者支付2倍工資一直到簽訂勞動合同之日止(最長不超過11個月)。
2.針對企業(yè)要求降薪才同意簽署合同:入職前,如果有書面的錄用通知書等明確注明薪資報酬的,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可以隨意調崗降薪,除非是有客觀情況,且勞動者同意的前提下才可以。若樓主和企業(yè)雙方,通過微信溝通了正式工資,且保存了聊天記錄,聊天記錄具有法律效益。
3.針對強制單休:除特殊崗位外,雙休是法定休息日,強制單休為違法行為。
如果當事人認為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行為,可以向當?shù)貏趧硬块T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個人建議,讓當事人咨詢律師,協(xié)助維權,因為自己操作有些細節(jié)容易把握不好。
「幫幫日記」
不按規(guī)定簽署《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草根姐姐阿慧認為,《勞動合同法》能夠有效保障勞動者的權益。并且,企業(yè)的不合規(guī)操作也意味著企業(yè)發(fā)展存在一定隱患。建議樓友們遇見連《勞動合同》都敢不按規(guī)及時簽署的公司,一定不要去!
關于不合規(guī)公司違反勞動法,你是否也遇到過和樓主一樣的情況?你又是怎么解決這些問題的呢?你如何看待樓主遇到的事件?相關經驗和建議可以在評論區(qū)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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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樓幫幫女團「草根姐姐阿慧」,熱情暖心,條理清晰,一團亂麻也能四兩撥千斤
遇事不要急,慢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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