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詢一個事情,希望懂的朋友分析分析。
我娘家屬于市中心的農(nóng)業(yè)戶口,98年分田的時候分到了四份(爸爸、媽媽、我、弟弟),還有一些是隊里共有的。田的位置當時屬于城郊,現(xiàn)在也算城區(qū)。分田的時候是30年不動,前幾年我的戶口已從娘家遷出去,因為嫁人股份制的名額被隊里除掉了,除了每年的分紅沒有,分給我的田還是有的。最近通知共有的田被征用了,我想問一下,隊里共有的田是按98年分田到戶的時候的名額分還是按股份制的名額分?
98年的時候我剛小學畢業(yè),也有很多人和我一樣當時還是孩子或者沒嫁人,田都是有份的。但因為結(jié)婚后被隊里除名,又有一些家里兒子娶媳婦生孫子孫女的,所以這些新進來的人股份制名額是有的,但田是沒份的,除非30年到期才能重新分田,這個時候我的名額就沒有,她們的名額會加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