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贊過
此帖于2022-09-03榮登首頁、19樓手機版
我弟今年暑假剛高考完,不知道是通過哪里認識的熟人(其實是黑心中介。┱伊藗兼職,滿打滿算兩個月干完,這個黑心中介扣了他第二個月1500塊工資!220一天,上了24天班,5280元工資,居然扣走了1500塊錢!這個要怎么舉報? -------------分割線-------------- 19樓幫幫團「草根姐姐阿慧」聯系到樓主: 沒有簽合同,就是那種招聘中介,我弟說他是在某兼職平臺找到的人,對方A讓他加微信。加完微信把他拉進了一個兼職群,兼職群在不定期發(fā)一些兼職崗位。想要哪個兼職,就加那個發(fā)崗位的人的微信。有一個220一天炸雞店工作,打電話吧,我弟去了。加了店家的微信,店家和他說他只負責找人。工資是A發(fā)給我弟。工資要和A談。 我弟也沒有在外面工作過,沒有多問什么,反正就220一天嘛。最近要結算8月份工資了,A這個黑心中介又騙我弟說店家覺得他的工作不達標,要扣錢。原因是多次被店家查到衛(wèi)生沒有搞干凈,以及客戶投訴他態(tài)度不好。還有頻繁請假,造成他A要找人替補他。讓店家覺得A招來的人不靠譜。我弟總共就請了不超過4天假,而且都是提前說好的。以等等一些莫須有的事情進行扣工資。反正每一次的理由都不一樣,反正就是要扣1500塊工資。 我弟去找B,B卻推脫,工資已經全部給到A了,他這邊沒有責任。至于為什么扣工資,去找A,跟他沒有關系的。 「草根姐姐阿慧」聯系到19樓幫幫團律師達人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李旻: 一 、年滿18周歲的高中生暑期打工,和店家及中介構成何種關系? 在現今大學高升學率的時代,一般來說,高中生畢業(yè)后都會被某所高職或本科院校錄取,此后還將有3-4年的在校學習生活。而在校生,在我國是不能和單位構成勞動合同關系的,在《關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通知 第12條明確規(guī)定,在校生利用業(yè)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yè),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那么,在此種情況下,在校生和店家之間構成勞務合同關系,而和中介則構成居間合同關系。 當然,特殊情況下,高中畢業(yè)后不再升學的年滿18周歲的成年人,當然有權要求《勞動合同法》中的各項權利,即可能和中介,也可能和店家構成勞動合同關系,遇到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既可以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也可以提起勞動仲裁。 二、中介以各種理由扣除兼職費是否合理? 首先,由于在校生不僅不能和店家構成勞動合同關系,當然也不可能和中介構成勞動合同關系,從而不能由中介將在校生向店家進行勞務派遣。那么作為中介作為居間人,也僅僅有權向委托人(在校生及店家)收取居間費,而不存在扣除勞務費的權利。 那么,假設在校生在暑期兼職時存在問題或過錯,店家也有證據證明存在過錯或問題;有權扣除勞務費的也是店家而非中介。雙方存在爭議的情況下,大可通過法院訴訟,各自就是否存在過錯舉證證明。中介僅僅只能作為一個代收勞務費的居間人,而居間人是沒有任何權利扣除一分錢勞務費的,否則就是違約,也是違法的。 三、學生暑期工如何維權 第一個層面來講,中介私自克扣在校生暑期兼職的勞務費,屬于違法行為,年滿18周歲的學生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去法院起訴要求退還全部克扣的勞務費;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可由監(jiān)護人提起訴訟。注意,由于在校生無法簽訂勞動合同,故其提供勞務的勞務費受到侵害時,不能提起勞動仲裁,也無法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舉報;唯一的途徑是通過法院訴訟。 第二個層面講,有一些勞務中介,隱瞞事實,侵害在校生權利,此種情況下也是可訴的。《民法典》九百六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 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托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建議通過訴訟維權。 「幫幫日記」 職場求助中,草根姐姐阿慧經常收到關于“公司未簽署勞動合同”、“公司未按時下發(fā)工資”、“公司要求扣除員工工資”三大問題的咨詢,以下內容可供參考。 一、針對“公司未簽署勞動合同”、“公司未按時下發(fā)工資”兩方面問題,19樓幫幫團律師達人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李旻律師曾在帖子“只憑股東一句話,就要扣掉我3500工資?”(點擊鏈接可查看原文)中做出解答:1、公司未和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屬于違法;2、公司拖欠員工工資為違法行為。 二、針對“公司要求扣除員工工資”問題,19樓幫幫團律師達人浙江新篇律師事務所李旻律師曾在帖子“遲到10分鐘要扣2K工資?這規(guī)定合法嗎”(點擊鏈接可查看原文)中做出解答,可點擊鏈接參考。 |
使用高級回帖(可批量傳圖、插入視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