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可能比較長,如果能慢慢看完,感謝!
我是湖北人,08年來杭一直到現(xiàn)在,12年認識我老婆,自由戀愛,16年,在父母的援助下在余杭買了房子,正是在G20之前,總價82萬,買好房她就說懷孕了,我也滿心歡喜,她說在杭他也只有我沒有依靠,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請了律師,定了一份婚前財產(chǎn)協(xié)議,協(xié)議內(nèi)容大致就是她沒有財產(chǎn),我的財產(chǎn)贈予給她26%,我當是也沒有多想,想著她懷孕,這26%也是除去了父母的首付,再一人一半,也是奔著好好過日子去的,所以就簽了。(可能你已經(jīng)猜到后面的劇情,但請看完)
之后,我就滿心歡喜的準備迎接美好的婚姻生活,但事實離我的想象相去甚遠。
雖然我父母有來杭,但我知道自古以來婆媳難處,所以我拿出了所有積蓄,住院請護工,出院請月嫂,月嫂完了請保姆,可能對于有錢人不算什么,但是對我一個打工人來說,已經(jīng)算拿出了所有,孩子剛滿8個月,她說想工作了,不想當家庭主婦,我真心支持,她說要好好恢復(fù)一段時間,我也支持,把孩子送回了老家,讓她去旅游,去健身,去慢慢找工作,我的態(tài)度是拿多少工資無所謂,工作的開心就行,但從這開始就是噩夢。
我當時工資每月8000,每月給她5000,但我沒想到的是她自己快遞不斷,缺不管孩子,視頻都極少,更別說給孩子買東西,工作找了1年半,中間去過兩家,每家一個月,不是領(lǐng)導(dǎo)有問題,就是同事有問題,每每開導(dǎo)她到凌晨3/4點。后來就一直找我爭吵。
直到2018年初,說要和我離婚,吵得多了,我也慢慢感覺出她不是想要好好過日子,也決心了離婚,那時候真的蠢,她說什么我都信了。
說不想?yún)f(xié)議離婚,不要財產(chǎn),讓我起訴,我就起訴,到開庭,她又拿出婚前協(xié)議了,我才知道,這就是個局,但是怎么也不相信,會是這樣。
因為我的倉促和蠢,也沒什么證據(jù),一審就判了孩子跟我,給她85萬,按房價的26%,我怎么給的出?房子買了,孩子怎么辦?
離婚開始她就離開了,我把孩子和父母接回了杭州。我找了律師,通過律師調(diào)查才知道,她在杭州有房,我們以:1、簽協(xié)議的時候欺詐;2、不管孩子;3、希望考慮實際情況,照顧孩子為由,希望撤銷贈予,或者少判一點也行。但在二審時,只來了法官助理,合議庭三位法官沒進過微法院,卷宗自然就沒看過。直接給了維持一審原判。
我想說,這是真的公平嗎?我不想拉什么男女對立,我只想說,以我的實際情況,我算是想好好過日子吧?她算是只是想拿錢吧?我想問,現(xiàn)在的法院都只是簡單走流程嗎?電視上看到的走訪,了解實際情況,調(diào)查證據(jù)都是假的?法理法條上寫著,律師幫忙整理的證據(jù),草草就了事了?是不是該給我一個合理合法的解釋?
房子被拍賣了,以后怎么過?孩子怎么辦?